“潜规则”一词最早出现在娱乐圈,但不久就替代了各行各业里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交易。一提“潜规则”,大家心知肚明地都知道那大多特指幕后交易。丰台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医疗贿赂案,就牵出了医疗行业的“潜规则”。该案的主角是31岁的赵冬辉及其所在的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审判
赵冬辉2000年7月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中医药学院,2000年12月到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工作。该公司于2000年成立,注册地在门头沟区,是家私人公司,崔玉普是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总经理(目前崔玉普在逃),经营范围是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该公司代理德国德尔格公司的医疗器械产品销售,包括麻醉机、呼吸机和吊塔等产品。直接销售对象是北京和天津的各大医院,在天津也有办事处。赵冬辉来公司后一直从事产品的销售工作,2004年底被任命为副总经理,负责管理公司在北京的销售业务。
2002年7月到2006年9月,赵冬辉及其所在公司为了向北京市各家医院推销公司的呼吸机、手术室吊塔、麻醉机、手术床、监护仪等总价值1200余万元的医疗器械,以公司的名义先后数次向本市11家大中型医院的院长、科室主任等17人行贿,总金额达160万余元。
2007年6月21日,赵冬辉被检察机关以单位行贿罪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又追加指控被告单位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
站在丰台法院刑事审判法庭上的赵冬辉,听到了法官对自己的一审判决:“被告人赵冬辉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法院同时还判决:被告单位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潜规则”
什么是“潜规则”?肯定是相对于“明规则”或“正规则”而言不能拿到桌面上来说的,它决不敢被公示于人,但又是在某一行里得到广泛认同、起着实际作用、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
可能很多人厌恶它,但使用它比遵守“正规则”更易达到目的,获得想要的利益,因此人们心照不宣地执行它。反之,谁不遵循这种“潜规则”,就目前的社会现状来说,就有可能会在业内被挤出圈外,甚至被淘汰。
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中国市场,由于“权力对市场无所不在的干预”,让商业贿赂成为一些行业和领域“潜规则”。商业贿赂在垄断领域是高发区,尤其活跃在医药采购等领域,赵冬辉案就牵出了“冰山一角”。
权力与贪欲结合时,商业贿赂才会发挥作用,赵冬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验证了这句话。被赵冬辉行贿的对象都是握有实权的医院院长或各科室主任、科长,只要他们对谁点头,几十、成百万的货款就会花落谁家。因此,在赵冬辉之类的行贿者眼里,他们是“潜规则”追逐的对象,是自己或公司获得利益的关键人物。
赵冬辉及其公司非常恪守“行规”。首先,他们以多种方式“联络感情”,对医院的实权派人物竭力逢迎,有求必应,而且做到滴水不漏。他们以送礼、报销各种发票、出国考察为诱饵与医院领导“增进感情”;其次,他们行贿比例明确且事先告知对方,一般都是按产品价格的5%—10%给医院领导回扣,而且都是按行规以“学术支持费”名义送去的,让人觉得拿着不烫手,甚至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