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危机引发的问题严重
“危机”通常指产生危险的祸根或者严重困难的关头。水危机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之分,广义的水危机指的是自然、社会与经济等因素异常或突发事件发生对正常的水供给造成的威胁或者损害,狭义的水危机由于稳定的供水受到阻碍引发的水供需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通常人门理解的水危机是狭义的水危机。从水危机形成来看,水危机分为自然性危机和人为性危机,自然性危机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包括洪涝灾害、干旱等,人为性水危机主要是由人的影响所引发的水危机,如水污染、突发污染事故等等。
近年来,水危机渐渐向我们走来,水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重点。联合国认为全球水资源危机基本上可以说是一场公共管理体系的危机,这个体系“决定了哪些人、在什么时候、通过何种利用方式、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水,并且决定了哪些人有权得到水资源以及相关服务”
最近,我国的水污染事故频发,由此导致的水危机令社会不安,给民众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2005年底以来,中国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环境突发事故,而这些事故中70%是水污染事故,最为典型案例有松花江污染事件、太湖蓝藻事件、江苏省沭阳县水污染事件。2005年12月,松花江受化工厂污染,苯含量严重超标,导致哈尔滨全市停水四天,几百万市民陷入缺水恐慌。2007年5月底,太湖蓝藻大规模暴发,威胁无锡上百万人用水安全,出现靠水没有水吃的“太湖现象”。2007年7月,江苏省沭阳县地面水厂取水口遭受新沂河上游不明污染源污染,城区供水系统被迫关闭,城区20万人断水约40小时。
这是最为直接感受而且影响巨大的水危机事件,实际上,我国的水危机还在不同程度地起发酵作用。在我国600多个城市中,目前有400多个城市供水不足,其中严重缺水的城市有110个,城市年缺水总量达60亿立方米。我国北方尤其缺水。黄河、淮河、海河、辽河流域所代表的北方地区人均水资源量只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据推算,全国每年因缺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2500亿元,其中工业产值2300亿元,农业产值200亿元;因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400多亿元,其中人体健康损失为192.8亿元,工业损失为137.8亿元,农业损失96.2亿元。
二、政府在面对水危机中的责任
政府在应对水危机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政府的责任的大小。确定其责任,有必要对水危机的产生根源进行追究。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水资源项目主任吉尔?博格坎普指出,“目前世界最大的水危机其实不是水资源的危机,而是水管理和水利用的危机,我们必须更加高效、可持续地使用现有水资源。”联合国公布的《世界水资源开发报告》认为,全球水资源危机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不善,包括水资源浪费严重,世界许多地方因管道和沟渠泄漏等原因,导致30%—40%的水被白白浪费掉,发展中国家水资源开发能力不足,管理存在许多问题,目前仅有12%的国家制定了完整的水资源管理和节约计划等。博格坎普还大胆地预测,“如果不尽快转变水资源管理观念,50年后人类将不可避免地遭受更为严重的缺水问题。”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水危机主要是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水资源是重要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也是经济资源,在我国法律规定水资源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