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饮水安全则是影响人体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近年来,由于国际上一些地区和国家频繁发生恶性事件,饮水安全和卫生问题引起了全球的关注,饮水安全已成为全球性的重大战略性问题。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表明:在发展中国家,各类疾病有80%是因为饮用了不安全、不卫生的水而传播的,每年大约有2000万人死于饮用不卫生的水,饮水安全问题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生命。
水资源现状
据统计,淡水占全球水总储量的2.53%,其中可利用的淡水仅占淡水总量的0.34%。所以1996年联合国警告:21世纪将面临严重缺水现象。我国水资源有三个主要特点:一个是水资源短缺,我国水资源人均拥有量仅为世界平均值的四分之一;第二在时空上分布不均匀,北方严重缺水;此外,水质污染,据统计,90%以上的城市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表明,2002年,我国城市内湖除北京昆明湖水质达到三类之外,杭州西湖、武汉东湖和济南大明湖水质均为劣五类。
公报显示,我国主要湖泊氮、磷污染较重,导致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太湖三类水质占5%,四类占35%,五类和劣五类水质比例为60%,呈轻度富营养状态。环湖主要河流污染严重,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下降。滇池外海为五类水质,草海为劣五类水质,全湖呈重度富营养状态。与上年相比,外海水质有所改善。巢湖总氮和总磷污染严重,五类、劣五类水质各占一半。与上年相比,湖体水质略有好转。
其他大型湖泊中,兴凯湖水质良好,湖体水质达到二类;洞庭湖和镜泊湖水质达到三类水质标准;达赉湖、博斯腾湖、洱海和洪泽湖水质为四类;南四湖污染较重,水质为劣五类。在大型水库中,密云水库、石门水库和千岛湖水库水质较好,达到三类标准。
存在问题
饮用水水质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微量有机污染物;第二藻类及其代谢产物,包括藻毒素、嗅味、氯化消毒副产物致病微生物,有机物对胶体的保护作用,稳定性铁锰、色度、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等以及管网微生物的再繁殖和一些二次污染。
首先是微量的有机污染物,它具有浓度低,毒性大等特点。有些有机污染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有些是内分泌干扰物质,比如说杀虫剂、塑化剂、还有有些烷基酚等等,被认为对人的生殖系统有破坏作用。藻类及其代谢产物,由于我国水处理率比较低,富营养化现象比较严重,藻类过量繁殖。藻类不但影响常规水处理的处理效果,而且在氯化消毒过程中,会与氯作用生成氯化消毒副产物。藻类在代谢过程中,会产生藻毒素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嗅味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化学污染物引起的嗅味,比如说氯酚和硫化物等,另一方面是藻类代谢产物。由于嗅味在很低的浓度下,就可以被人们感觉出来,因此嗅味对水质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也是比较普遍的,很多嗅味难以被现行的常规给水处理工艺去除。
此外,有机物对胶体的保护作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因为我国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流失率高达30%,所以水中有机物浓度偏高。
另外是有机络合性的铁锰,与地下水中的铁锰不同。地表水中铁锰与有机物络合难以去除。因此,水源受到污染,铁锰和有机物络合使它在水中更加稳定,给水厂中剩余的微量铁锰会使水的色度增加,影响水的感官指标。此外,水源的污染,会使水中一些含氮的化合物增高,氨氮在一定条件下,它和氯作用会生成氯氨,从而消耗氯影响消毒效果。在一定条件下,氨会被转化成亚硝酸盐,由于亚硝胺是毒性比较大的成分,因此对人体有害。
最后需要注意的就是可生物同化有机物。水消毒之后,细菌在输配过程中,仍会再度繁殖,这种水在生物学上认为是不稳定的,将水中能为细菌繁殖提供条件的有机物去除,使细菌不能再度繁殖。这样认为水是具有生物的稳定性,因此,去除水中可生物同化的有机物,有利于保证管网的水质。
据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介绍,目前我国直辖市和部分省会城市的市政自来水合格率为93.7%,二次供水的总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2%。而我国农村饮用水的水质状况不容乐观,目前只有13.8%符合饮用水标准,比较安全的占47.5%,有38.6%多属不安全饮用水。
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发展历程
上海是我国最早制定地方性饮用水标准的城市之一,“上海市饮用水清洁标准”于1928年10月修订公布。195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上海市自来水水质标准》,共有16项指标。1954年我国卫生部拟订了一个自来水水质暂行标准草案,有16项指标,于1955年5月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十二个大城市试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的一部管理生活饮用水的技术法规。1959年经国家建设部和卫生部批准,定名为《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1976年国家卫生部组织制定了我国第一个国家饮用水标准,共有23项指标,定名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编号为TJ 20-76),经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和卫生部联合批准。1985年卫生部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了修订,指标增加至35项,编号改为GB 5749-85,于1986年10月起在全国实施。
解放五十多年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颁布了5次,从开始的16项指标增加到35项,每次标准的修改制定都增加了水质检验项目和提高了水质标准(表1)。从表1来看,尽管饮用水标准的发展速度比较缓慢,但是总体发展的趋势是令人乐观的,指标的数量随着时间不断增加,表明我国的监测技术是在不断进步的。另一方面,饮用水标准的重点已经从简单污染物的控制转向一些复杂有机污染物的控制。所有这些变化都显示了我国在饮用水标准方面所取得的进步。
表1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发展历程
项 目 | 1950 | 1955 | 1959 | 1976 | 1985 | 2001 |
总项目 | 16 | 16 | 17 | 23 | 35 | 96 |
感观及化学指标 | 11 | 9 | 10 | 12 | 15 | 19 |
毒理学指标 | 2 | 4 | 4 | 8 | 15 | 71 |
细菌学指标 | 3 | 3 | 3 | 3 | 3 | 4 |
放射性指标 | -- | -- | -- | -- | 2 | 2 |